赵继康律师

赵继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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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姐姐、妹妹共同共有房屋一套,如何将房屋转移登记至姐姐一人名下

来源:赵继康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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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妹妹共同共有房屋一套,如何将房屋高效便捷的转移登记至姐姐一人名下?

基本案情:

姐姐与妹妹共同共有房屋一套,房产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姐姐和妹妹两人。现在姐妹商量着想要将这套房产转移登记至姐姐一人名下,如何办理才能既省钱又高效?

“姐姐”和“妹妹”的称呼仅仅是为了描述案情需要,其他近亲属之间共同共有房屋办理步骤也一样)

律师策略:

该案情非常简单,但是想要将这套房产高效便捷的转移登记至姐姐一人名下,需要厘清思路,对此赵继康律师给出策略如下:

第一步:

约定份额:姐姐和妹妹携带房产证原件和各自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约定房产份额,约定姐姐占房产份额的99%,妹妹占房产份额的1%。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约定好份额的房产证制作出来。

第二部:

1.赠与房产:如果姐妹之间有公证部门或者公安部门认定的亲属关系,妹妹可以将自己1%的房产份额赠与姐姐,直系亲属间的赠与仅仅需要缴纳赠与部分3%的契税和赠与双方各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和登记工本费80元。

2.买卖房产:如果姐妹之间没有公证部门和公安部门关于亲属关系的认定,妹妹可以将自己1%的房产份额卖给姐姐,双方仅仅需要按照正常买卖税费缴纳。


以上内容由赵继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赵继康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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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区16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赵继康
  • 执业律所: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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